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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哈尔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来源:|专栏:市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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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1年下半年哈尔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87153377)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

 

2021年下半年哈尔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成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营造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放管服”改革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及时总结、宣传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增强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推进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放管服”改革对外宣传工作,按照兆力书记“及时推广好典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宣传我市多年来在“放管服”改革领域推出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成果成效,持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影响力和吸引力,助力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宣传内容

宣传围绕我市如何精心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以政府职能转变带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迸发等方面的内容展开。

(一)“放”出活力方面

重点宣传在如何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基础,加大向下赋权力度。如何搞好下放事项承接,强化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接的住、管的好。在放权的基础上,放开市场,放宽管理,打破固有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等方面的工作成绩、有效措施及可推广经验。

(二)“管”出公平方面

重点宣传在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由注重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探索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绩、有效措施及可推广经验。

(三)“服”出效率方面

重点宣传以关键领域改革为突破口,以经济、民生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抓手,打破部门行业壁垒,借助信息链接合聚,推动政府侧工作信息集成化、受理统一化、审批并联化、办事便利化,促进政府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公众侧的体验满意度。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以信用承诺制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服出便利、服出实惠等方面的工作成绩、有效措施及可推广经验。

各区县市、市政府各委办局要围绕“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三个重点范围,提报本单位“放管服”改革年度工作整体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工作结点安排等能够清晰反映本单位具体工作安排的相关内容,小组办将统一步调进行宣传。同时,从今年三季度开始,小组办将分批次、分类别进行重点宣传。初步安排如下。

三季度重点宣传内容:

1.市场主体培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

2.投资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

3.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

四季度重点宣传内容:

1.人才引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

2.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

3.城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

三、突出专题宣传

按照国家及省市工作“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域的重点工作部署,2021年下半年,重点开展以下专题宣传:

(一)惠企政策梳理落实工作专题

重点宣传我市惠企政策梳理、惠企政策送上门、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

宣传时间节点拟定于三季度。

(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专题

重点宣传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启动,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中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突出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各项细化工作的推进情况。[牵头单位:市市场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

宣传时间节点拟定于四季度。

(三)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专题

重点宣传推进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引导劳动力和人才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健全要素市场机制和组织保障以及哈尔滨市2021年构架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工作要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哈发〔2021〕11号文件涉及的市直各有关部门]

宣传时间节点拟定于四季度。

四、建立配套机制

(一)建立“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征集、跟踪机制

各区、县(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放管服”改革方面,包括系统工程、单项提升在内的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各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放管服”改革方面的任务分工,形成具体工作推进结点安排和计划生成的成果内容,明确负责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并于7月30日前提交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以下简称小组办)。小组办将根据提报的内容提炼出应重点推进的,可对全市“放管服”工作产生标杆作用的重点改革措施,全力支持、全程跟进,督促相关工作成果早日生成落地。

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专题宣传责任单位提报情况,形成细化宣传要点安排。

(二)建立“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成效利用机制

小组办要充分发挥统筹推进工作职能,对各项“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从共享度、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判,按照可重点宣传推介、可在市级推广、可在区县复制、可上升为法规制度等几种分类标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改革成果在多部门、多层级间的综合利用,扩大改革成效受益面。

(三)建立“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成效推广机制

小组办要不断丰富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推送渠道。一是打通向上的信息呈报渠道。建立与国务院审改办、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之间的专项信息呈报途径,根据我市成果类型及成果转化情况,及时上报推介。二是设立哈市“放管服”改革成效专报体系。参照作风办、各驻外办成熟、独立的信息呈报体系,建立“放管服”改革信息专报体系。一方面,以“放管服”小组办的名义,将改革成效直接呈报市委市政府;另一方面,注意收集先进地区“放管服”改革经验,不定期的以简报形式向小组各成员单位推介。三是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精准推送改革成效内容。要加大我市“放管服”改革成效在“营商环境评价”等专项领域内的推广力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在评价框架体系内做好改内容与评价指标的结合,并在相对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内点对点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宣传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要加紧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宣传并在每月20日前向小组办报送相关成果宣传稿件。小组办要负责统筹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刊登工作。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区、县(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动员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部门联动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坚持省、市、县联动、全媒体联动,把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起来,省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结合起来,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统筹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三)纳入年底考核。各项“放管服”改革举措推进及宣传情况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